楊元慶先生鈞鑒:
下午給您寫了第一封公開信:明德先生 | 楊元慶先生,網友爆料您十年前吃熊掌,不知屬實否?,不知您是否看到?現在,我將正式闡明我對此事的態度:
第一,豆瓣的貼文發表于2011年4月18日,里面公開爆料了熊掌端上您的餐桌之事,并且配有“制作熊掌”的照片,拍攝者甚至聲稱冒著生命危險在拍照。所以,針對此事,您不能保持沉默!
第二,您曾經是兩屆全國政協委員,而今又是全國人大代表,更應該帶頭遵紀守法。在我國,吃熊掌是違法行為,無論事件本身有沒有過追訴期,它都是刑事犯罪!作為全國人大代表,您應該主動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,公開回應此事!
第三,鑒于爆料文發表于十年前,并明確提到您住在“碧水莊園”,且吃熊掌的細節較為詳實,又有圖有真相,我希望您的回應也能夠盡可能的詳實:因為您作為公眾人物,證據比一切辯白都更具說服力!
衷心地希望您能夠接受公眾的質疑與監督,因為我不只是代表自己向您發問,而是作為人民群眾的一份子,向身為全國人大代表的您——楊元慶先生發問:
您有沒有吃過熊掌?請公開回應!
楊先生,即便您不回應,我想,有關部門也應該以負責任的態度調查清楚吧?畢竟,共和國的法律,應該是一視同仁的;共和國的人大代表,也理應帶頭遵紀守法!我向您公開發問,而不是公開舉報,乃是出于對您的尊重,因為我相信:您是一個負責任的公眾人物,面對著公眾,您不會公然撒謊的。
期待您的回應。
當然,若是您始終回避此事,我只能將此件郵寄給全國人大以及您所在的北京市人大,請他們為人民群眾答疑解惑:
順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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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曉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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